当前,我国果品生产中农药残留量超标和有害化学成分过量是限制果品出口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杀虫剂中有机磷农药约占70%,而有机磷农药中高毒品种约占70%。1998年农药残留检验不合格的出口农产品被退货金额达74亿美元。为了加快果业产业化,扩大果品出口,国家积极采取措施禁止生产和使用某些农药和化肥,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果品质量监测、检验标准体系,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了《绿色食品标准》,各果产区针对不同树种、品种,特别是名品陆续制定了无公害果品或绿色果品生产标准或规范化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广大果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增产增收。本文简介国家制定的无公害果品生产的主要内容。
一、果园地址选择与施肥灌溉
1、果园地址应选在无大气污染、水质污染的地块。应距离铁路、公路、码头100米远以上。防止重金属(铅、汞等)、二氧化硫、砷、氟化物、氰化物等污染。
2、施肥
①尽量使用农家肥(土杂粪、腐熟的家禽粪、沼气肥、作物秸秆肥、泥塘肥、饼肥)
②使用经登记获准的化肥、商品有机肥、腐殖酸类肥、微生物肥、有机复合肥、无机复合肥、无机肥、叶面肥等。
③禁用肥料:A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垃圾或含有金属、橡胶的有害物质垃圾;B硝态氮肥;c未腐熟的人粪尿;D未登记获准的肥料产品。
3、灌溉用水必须经有关部门测定水质合格(无污染)的水,不能用污水、未经处理的工厂废水。
二、合理使用农药,慎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1、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和未获准登记的农药: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胺磷、氧化乐果、杀虫脒、三氯杀螨醇、DDT、六六六、氟乙酰胺、福美砷等。
2、限制使用的农药:乐斯本、抗蚜威、功夫、灭扫利、DDV、溴氰菊酯等。
3、允许使用的农药:阿维菌素、吡虫啉、灭幼脲、尼索朗、螨死净、卡死克、菌毒清、腐必清、农抗120、喷克、大生M-45、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扑海因、硫酸铜、石硫合剂、多氧霉素、百菌清等。
4、可用农药最后1次施药期必须跟采收期大于20天,限用农药则须大于30天。
5、慎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使用的有苄基腺嘌呤、赤霉素类、乙烯利、矮壮素等。